曹牧師的話:持守到底 2005.6
最近我們在教會跟弟兄姐妹一起讀啟示錄,一個信息特別吸引我的注意,成為我們讀啟示錄時的焦點之一。「但你們已經有的,總要持守,直等到我來。」(啟2:25)「我必快來,你要持守你所有的,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。」(啟3:11)
主在這裏要教會持守起初原有的,教會的起頭應該有什麼呢?主說他們有起初的愛the first love。彼得在海邊遇見主,從此撇下一切跟隨祂,並且生出一種說不出來的情懷,人怎能遇見主而不愛祂呢?彼得晚年說:「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,卻是愛他,如今雖不得看見,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,滿有榮光的大喜樂。」(彼前1:8)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說:「誰能使你來到我心裡,擄掠我的心,使它著迷,以致我忘記我的敗壞而牢牢抓住你,成為我此生至愛?」讓我們持守對主清純的愛,不讓今生思慮、錢財迷惑、人的失敗、批評論斷、詭詐心機等,使我們的心偏離了。
約翰也記述主耶穌要教會行起初所行的the first work,那是什麼呢?也許約翰自己在他的書信中回答了這問題:「論到你們,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,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,你們就必住在子裡面,也必住在父裡面。」(約壹2:24)。正常的基督徒起初所領受、所行的,應該是使他去住在主裏面的。那是一種奇妙、神聖、奧秘的吸引,使你不能離開祂,也不讓祂離開你。我在18歲那年遇見主時,就是這樣被吸引,雖然服事這麼多年,我還是不完全明白為何不是每個基督徒是這樣的。如果你不是,你可以期待另一個日子能遇見祂、被祂吸引,如同雅歌所說「人來提親的日子」,我們稱之「新婦的呼召」。或許就是今日,最好就是今日,你聽見神正低聲呼喚你,要你來領受祂無極的愛。
主提到教會將受患難十日(啟2:10),這也是教會從起初擁有的,彼得說我們蒙召原是為此(彼前2:20~21),保羅說我們蒙的救恩,包括了得以信服基督,也包括了為祂受苦(腓1:29)。使徒約翰也以有分於耶穌的患難為榮(啟1:9)。初代教會的聖徒都被教導這樣,甚至可能太擁抱逼迫與殉道了,以致教會領袖需要勸告他們不可自己主動跳入其中。
受患難十日很長,但會有結果、有盼望、有轉機;十是個完滿的數目,你用手指頭數數目,數到十就會從頭再來。當教會至死忠心,受完患難,神將使他們展開生命的新頁,他們將得生命冠冕,而且不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就像基督死過又活一樣。祂是那首先的,又是那末後的,祂起了頭,一定會成全到底的。
教會蒙恩,原擁有基督的苦難,就要持守起初原有的。也許苦難來自你的丈夫、老板、同工,我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到流血地步,務要堅固。不要安逸度日,如果還沒有遇見要殉道流血的環境,至少可以為主殷勤,竭力追求、盡心事奉。
教會從起初還擁有什麼呢?擁有神的道、神的命令。主吩咐教會:「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,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。」(啟2:26)「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,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,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。」(啟3:10)我看過有人那麼認真要順服裡面的感動,但我想他沒有得著真知識,也沒有照聖經平實的話去接受聖經,後來就落入只是感覺的宗教信仰中。加爾文在他的《加拉太書註釋》中說:「我們都應該明白一件事,就是聖經真實的意思乃是那些自然而明顯的意思,我們應該定意擁抱並守住它;對於那些引我們離開自然的含意之解釋,我們不只要質疑並忽略它,甚至要勇敢地視它為敗壞的事而拋棄之。」
不要過度寓意解經,過度注意表象之下的意思。主勸教會不要喜歡研究撒但深奧之理,那些將道理說得很奧秘、奇特的,常會進入情慾淫亂中。有時教會太看重經驗與果效,開始不太在意人裡頭本質的問題,比方不誠實,只要達到人得幫助的目的就沒關係。但主要我們持守祂的命令到底,遵守祂忍耐的道到底。
讓我們持守主的命令,繼續追求聖潔,追求愛,也活在信心與光明中,不為明天憂慮、常常喜樂、凡事謝恩、不發怨言、不批評論斷。並且活出基督真實的生命,好「使你們無可指摘,誠實無偽,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,作神無瑕疵的兒女。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,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。」(腓2:15~16)